快资讯丨桂林市财政局:“四举措”强化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资金科学规范使用
2023-04-26 17:52:46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桂林市成功入围全国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以下简称“海绵城市项目”)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整合各类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强化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有力推动了项目顺利实施,为进一步改善桂林人居环境、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质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建立体制机制,高位统筹推动

成立以桂林市委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领导6个城区、22个职能部门开展海绵城市项目工作。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制定《桂林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会同住建和水利部门提出上级资金分配方案,履行上级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责任。

二、强化资金管理,加快支出进度

坚持“统筹集中、突出重点、公开透明、注重绩效”原则,上级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资金拨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执行,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投资中同时有上级资金和地方资金的,优先使用上级资金,确保预算执行进度。截至2023年3月底,收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22个,已开工项目72个,涉及海绵城市项目相关投资37.38亿元,已完成投资6.24亿元,其中:分配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涉及海绵城市项目投资28.64亿元,已完成投资3.52亿元。

三、严控资金分配,加大统筹调度

按照“科学、合理、有序”的原则,将下达的5.4亿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至74个示范项目,并及时将分配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住建厅和水利厅备案。同时,多渠道筹集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资金,截至2023年3月底,已完成海绵城市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中使用中央财政资金1.9亿元,统筹地方财政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4.34亿元。调整和优化资金调度方式,采取日统计周调度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海绵城市项目管理工作,每天统计资金需求,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每周调度海绵城市项目资金支付情况,对支付率低的单位进行提醒。定期召开海绵城市项目预结算评审推进会,为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创造条件。

四、突出财政监督,用活绩效评价

对海绵城市项目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挂钩。要求各责任部门和项目业主在年度预算结束后,对预算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开展自评,形成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并于每年2月底前提交至财政等部门。对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跟踪查找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纠正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市财政局对海绵城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工程暂停拨付资金,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资金由项目业主自行解决;对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压实主体责任;对预算执行进度滞后的项目,采取排名、约谈等方式,督促提高预算执行率。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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