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讯:四创电子(600990):四创电子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04-22 22:47:00来源:中财网

公司代码:600990 公司简称:四创电子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资料图片)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2022年度纳入合并报表的全部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现金流管理、“两金”管理、技术研发、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关联方交易、品牌与声誉、信息系统等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与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结合相关配套制度以及《内部控制手册》,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错报≥利润总额 5%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 3%
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 1%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营业收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1%经营收入0.5%≤错报<营业收入1%错报<营业收入 0.5%
直接财产损失500 万元(含)以上100 万(含)至 500万元100 万元以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包括财务报告舞弊、资产不当使用与取得及不实的收入、费用及负债;(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监督失效。
重要缺陷(1)沟通后的重大缺陷未进行整改;(2)内部审计职能无效;(3)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方面,没有相应的控制措施或有一项或多项措施没有实施,而且没有补充、补偿性控制的情况;(4)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5)对于非常规、复杂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的控制,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充、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判断标准范畴内的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1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关于企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职业道德、经营状况的负面消息流传全国各地,被政府或监管机构专项调查,引起公众媒体连续专题报道,企业因此出现资金借贷和回收、行政许可被暂停或吊销、资产被质押、大量索赔等不利事件。
重要缺陷关于企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职业道德、经营状况的负面消息,被全国性媒体持续报道 3 次以上,受到行业或监管机构关注、调查,在行业范围内造成较大不良影响。
一般缺陷关于企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职业道德、经营状况的负面消息,被全国性媒体报道 3 次(含)以下,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或企业要求报告,对企业声誉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经评价测试发现公司在合同管理、资产管理、购销业务等方面存在一般缺陷,但不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评价测试发现公司在合同管理、资产管理、购销业务等方面存在一般缺陷,但不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各项缺陷正在整改进行中。

2023年,公司将持续修订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同时将依据2022年度缺陷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加强对内部控制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不断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保证内控管理机制得以长效运营,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玉宝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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